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矿山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条件

(一)必备条件

1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遵纪守法。

2.身体健康,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。

3.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。

4.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省外语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。

(二)学历和任职年限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
(1)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,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;

(2)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,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4年;

(3)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,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;

(4)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,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,并在本企业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;

(5)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,获得省(部)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,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,并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。

(三)评审条件

1.专业基础理论知识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
(1)全面、系统、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,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和独到的见解;

(2)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;

(3)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、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,熟悉本专业的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工艺;

(4)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法律、法规及标准、规范、规程,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、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。

(5)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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